身份转换报税时的 First-Year Choice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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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不管是做生意也好,还是做其它的费用支出也好,都是需要报税的。那么在美国报税和国内报税也是有所区别的。尤其是身份需要改变。下面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
假定 ① 他和老婆孩子在之前的两年(2015、2016)都没有来过美国,并且 ② 去年(2017)他们来了美国之后都没有再离开,那么:
2018年,他的老婆孩子都将继续在美国生活;到2018年5月份,他们的(2018年天数 + 2017年天数 ÷ 3)将超过183天,届时他老婆和孩子都将变成税务居民。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申请报税延期,等到2018年5月份、老婆和孩子都成为税务居民的时候,选择 First-Year Choice,按税务居民身份报2017年的税。
根据 IRS 说明:
If you are a Nonresident Alien who will become a Resident Alien under the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in the year following this taxable year, you may elect to be treated as a Dual Status Alien for this taxable year and a Resident Alien for the next taxable year if you meet certain tests.
IRS 进一步说明,First-Year Choice 的要求如下:
若选择 First-Year Choice,报税人从上述停留开始之日起将成为税务居民。IRS 举例说:
菲律宾公民 Juan 2017年11月1日来美国,停留31天;2017年12月1日离开美国,2017年12月17日再度入境呆到年底结束。2018年他满足实质居住测试,变成税务居民。
Juan 从11月1日起连续呆了31天;从11月1日起到年底一共61天,他呆了46天(中途离开15天),超过75%。因此,他等到2018年满足实质居住测试标准之后,可选择 First-Year Choice 报2017年的税;根据 IRS 说明,其税务居民身份的开始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
读者 CDX 的情况,他的老婆和孩子可以等到2018年5月、满足实质居住测试之后,选择 First-Year Choice,从2017年8月起视为税务居民。
根据 IRS 对外国人申请 exemption 的解释:
根据 IRS 说明,Dual Status Alien:
Dual Status Alien 通常不能联合申报,但是有个例外:若夫妻双方有一人在年底的时候是 RA(哪怕他是年初 NRA、年底 RA 的 Dual Status Alien)、另一人是 NRA,则可以选择将 NRA 的一方视为 RA。
根据 IRS 说明,要申请 dependent exemption,孩子(qualifying child)要满足如下条件:
假设 CDX 的孩子满足上述标准(未满19岁的亲生儿女;没有收入;来美国前、后都和父母住在一起),从我看到的资料来看可以按 dependent 申请 exemption,填写 Form-1040 时在 6c “Dependents” 一栏如实填写即可。需要 SSN 或 ITIN!
我当年是1月1日搬到美国,现在回头想来真是个英明的决定。第一次报税全年是 resident alien,直接用了 TurboTax;Ethan 和 Freddy 都是在美国出生,不属于 alien;因此我们一家几乎完美避开了外国人在美国报税的种种麻烦。
综上所述,在美国身份的转变是报税的基本要求,这一点和我们国内是不同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清楚。对于美国报税不了解的朋友就可以来阅读一下我们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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