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学派的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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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们走在街上,看着周围马路边上高楼林立。我们都在好奇,好奇这栋高楼里到底上什么结构的,更好奇每一个房子的设计是什么风格的。人们都爱美,一个好的建筑设计用来欣赏是一件很赏心悦目的事情。所以现在早就了很多的、文明世界的建筑物。
今天针对现代的建筑设计,形成了一个学派,那就是费城学派。费城学派以美国著名建筑师路易斯·康为核心的建筑流派。费城学派的理论基础是有关“形式”概念的提出。“形式”是一种外在于建筑师思想意识而客观存在的。建筑师的职责是发现这一形式,然后才是设计。“形式”是“什么”。而“设计”是“怎么”。“形式”不因人而异,“设计”则属于设计人。这种方法导致了一种以结构、构造为装饰的建筑的产生,而不是在建筑外形上随意加上装饰。费城学派反对芝加哥学派“形式服从功能”的学说,提出“形式引起功能”的观点,把功能放在次要地位,认为形式为变而功能可变。康是费城学派的创始人。
康曾出版的《建筑是富于空间想象的创造》(1957)、《建筑:寂静和光线》(1957)和《人与建筑的和谐》是费城学业派建筑理论代表作,它指导了费城学派的建筑实践。“艺术是上帝的语言,结构是光的创造者。建筑师是传递空间美感的人。” ——路易斯·康Louis kahn.核心,路易斯康是费城学派的核心。建筑师的工作就是捕捉这种灵感,并转化成设计。“灵感”“形式”不因人而异,“设计”则属于设计人。这种方法导致了一种以结构`构造为装饰的建筑产生,而不是在建筑外型上随意加上装饰。康是费城学派的创始人。成就,路易斯·康发展了建筑设计中的哲学概念,认为盲目崇拜技术和程式化设计会使建筑缺乏立面特征,主张每个建筑题目必须有特殊的约束性。他的作品坚实厚重,不表露结构功能,开创了新的流派。他在设计中成功的运用了光线的变化,是建筑设计中光影运用的开拓者。有的设计中他将空间区分为“服务的”和“被服务的”,把不同用途的空间性质进行解析、组合、体现秩序,突破了学院派建筑设计从轴线、空间序列和透视效果入手的陈规,对建筑师的创作灵感是一种激励启迪。
设计的关键在于灵感,而灵感不是凭空而来,它来自建筑所在场所和当时的环境,有时候更多的灵感更是来自于生活中不经意的一件小事、一个动作更甚至是一句话。就是因为这么多的灵感所以就产生升了很多很多著名的建筑物,这些建筑也遍布了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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