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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房价上涨,政府要给力

来源:http://hunan.voc.com.cn/article/201302/201302211036023351.html作者:北美购房网时间:20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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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11年以来,房价涨得是越来越厉害,很多人都面临着买房的压力;有的人即使买了房,也只是成为了房奴,今后的工资每月都要大部分的贡献给了房子,对于男人来说,不仅要养家,还要养房。那么对于房价上涨,谁能来遏制呢?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3年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出重拳,出台五项政策措施,释放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强烈信号。

  会议明确: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对于市场传言较多的信贷政策和房产税,会议指出要“严格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和“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据新华社电

  出台背景

  自2011年开始实施的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性政策措施,对稳定房价特别是一些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挥了关键作用。但是自2012年四季度以来,部分地区放松调控的意愿有所增强,出现了住房成交量价齐升的势头。

  特别是进入2013年以来,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交易量持续放大,房价反弹趋势明显,加之一些不实信息的误导,市场预期出现变化,部分城市非理性购地购房现象有所抬头。如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会加剧今后调控工作难度。

  新政内容

  ()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政策解读

  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更严格要求”

  此次国务院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既体现出政策的连续性,又具有针对性。以限购政策为例,既强调“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又提出新的要求:“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以“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为例,要求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既有政策的重申,但是加上“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为前提,则是针对一些城市房价控制目标暴露出的问题从严要求的体现。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这是从严的表现,体现了两个层次的要求,一是继续严格执行既有的限购政策,二是意味着限购范围有可能扩大。”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公布房价控制目标更强调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更严格的要求。

  房产税试点扩容:“预计以一线和少数二线城市为主”

  限购、信贷、房产税是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的三柄利器。

  对于市场传言较多的信贷政策和房产税,国务院常务会议各用一句话表述:“严格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和“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张大伟说,从全国范围来看,当前房地产市场并未呈现“普涨”,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差异很大,再次重申严格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对于当前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一、二线城市来说,效果应该更明显。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个人预计应该是以一线城市和少数高房价的二线城市为主。”供应量不低于前5年平均水平:“提出增加中小户型房源供给”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刘卫民表示,土地供应是住房开发链的前端,通过对土地供应规模和类型的调节,可以对后续住房市场产生微调、预调作用,当然关键还是要真正落实土地供应计划。

  东亚新华地产营销总监贾玉鹏表示:“虽然以前的历次调控中并没有明确提出要增加中小户型房源的供给,但方向一直是这样的方向,也就是鼓励刚需,保护刚需群体的置业。事实上,多开发中小户型有利于使土地的利用更为充分。”

  专家分析

  房产税改革推进的难点何在?

  上海认定约5万套,应缴税住房约占认定住房总数的20%;重庆在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征税9000多万元……房产税在中国“破冰”整两年,但对于房产税是否扩容的争论也一直不绝于耳。

  房产税改革推进的难点何在?下一步改革该如何推进?业内人士认为,应综合考量、征减结合,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

  试点效应初显,非房价杀手锏

  2011年1月底,国家有关部门在上海、重庆启动房产税试点。上海主要针对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税率为0.4%、0.6%两档。重庆则偏重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高档商品房征收,税率为0.5%-1.2%。

  房产税对遏制炒房投机、引导理性消费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远非一些人所预期的高房价“杀手锏”。

  “一户三口之家的居民,新购一套400万元住房,除去180平方米的免税额,实际每年只缴纳房产税1120元。”上海永庆房屋总经理陈史翎说:“房产税本不是直接冲高房价去的,期望它对高房价‘一剑封喉’本不现实。”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则指出,现阶段试点的房产税方案,对楼市调控所起的作用并不大。

  症结:部分地方住房信息存空白

  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有5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自去年年底楼市回暖以来,市场对包括房产税在内的调控“后手”预期再度增强。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以来传出“纳入试点范围”的就有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不过,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1月中旬表示:“目前一下子拿出一个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方案并不现实”。

  记者了解到,不少地方的个人住房信息统计及联网工作仍存空白。难以想象:有人合法购买的第二套房就被征房产税,而拥有十几套、几十套房的“房叔”、“房妹”却“免税持有”?

  如何完善评估技术?试点期间,房产税按住房交易价格为税基计算缴纳,这更多是一种权宜之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价变动在所难免,依“旧价”缴“新税”会越来越不合理。房产税计税从“交易价”转向“现价”势在必行,住宅现价评估技术体系还有待建立。业内人士认为,现阶段关于房产税的立法还没有全部完成,应该在基础性环节完成后再扩大试点范围。

“不算土地出让金,现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名目繁多的税费超过房价的20%,且相当一部分最后都由购房者承担。在房产税‘扩容’同时,需对房地产税收体系进行梳理,征减结合、以征促减。”胡怡建说。

        遏制房价上涨,还需政府出面解决,相信政府会解决大众住房困难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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