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奥巴马的医疗改革?
来源:http://www.qiaowai.net/usa/eb5zsk/2015/1019/14287.html作者:北美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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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保险领域,美国一直被称为“唯一一个没有全民医保的发达国家”。
据统计,2010年美国全国约有4900多万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他们既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也不属于老龄人和儿童,没有被纳入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范围,也无力购买任何的私人保险产品。
与此同时,美国法律规定即使患者没有医保,医院也必须进行救治,不能以无法支付费用为由拒绝治疗。病人无法支付的费用最终由政府埋单。在经济萧条时期,这笔费用使美国政府的财政状况雪上加霜。因此,医保改革一直是美国政府的重点议题。
奥巴马自上任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医保改革法案的制定和修改。该法案包括进一步加强对私营健康保险公司的监管,建立新的医疗保险市场、强制购买医保,控制医疗成本、减少资源浪费,增加预防疾病和保健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多个方面。总体来讲,其医保改革法案有三大目标:
一是给已有医疗保险的人提供安全感。在改革法案中,保险公司因为投保人有既往病史而拒绝赔付,或因投保人生病而取消其保险计划或限制他们的保险范围均是违法行为。
二是给无保险的人提供医疗保险。政府将为没有医保的人创建一个新的保险市场,让个人和小企业能够以有竞争力的价格购买医疗保险,而且不会因为失业或换工作而失去保险。
三是减低家庭、企业和政府医疗成本上涨的速度。此次改革一方面扩大了医保的覆盖范围,使美国医疗保险的覆盖率由85%提高到95%以上,体现了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游离于医保体系之外的近5000万低收入群体,包括年龄在19岁至26岁的300万美国青年将因此受益。但另一方面也令中产阶级和高收入阶层担心他们目前享有的医保水平会因此下降。
新法案规定,到2014年所有的美国居民都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否则要交纳罚款,这与美国社会普遍的自由主义和限制政府思想存有冲突。改革法案宣称不会额外增加民众税收,但有分析认为,改革或许将使得民众面临新的税收问题,增加财政负担,进而影响经济的复苏进程。
近年来奥巴马的医改法案在美国乃至全世界受关注度都非常高,争议也非常大。2012年6月2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微弱优势,裁决奥巴马两年前签署的医改法案核心内容不违宪法,为该法案的实施扫清了一大障碍。但可以预见的是,医改法案在今后的推动、落实进程中依然阻力重重,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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