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联邦检察官本周披露,决定起诉逃藏美国的一对中国贪官“夫妇”,并可能将其遣返中国。
这对夫妇是前中储粮官员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因涉嫌欺诈和洗钱被美国加州联邦检察官起诉;此前,美国联邦检察官在起诉这对夫妇之前,曾到中国调查取证。
这是美国在我国宣布“猎狐”行动后,首次起诉中国外逃贪官。分析人士说,这可能揭示出中美反腐合作的新趋势。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报道
在美国,他们涉嫌欺诈、洗钱
假结婚骗签证,造假文件移民
路透社本周三报道,携3亿元人民币赃款潜逃美国的前中储粮官员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因涉嫌欺诈和洗钱被美国加州联邦检察官起诉。赵世兰已经被美方逮捕,乔建军依然在缉拿中。
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称,美国联邦大陪审团17日已经正式起诉乔、赵二人向国外转移盗窃资金罪刑期5年,移民欺诈罪刑期10年,共谋洗钱罪刑期20年。
美国联邦助理检察官程乐其介绍说,乔、赵二人是通过美国的EB-5投资移民项目赴美的。赵世兰向美国移民局谎称将向美国企业投资50万美元,但调查结果显示赵的相关文件全部造假,她的50万美元根本没有投资到任何项目,相反,这笔钱被用于购买西雅图郊区的一栋住宅,钱的来源和周口市粮库的一笔洗钱交易有关。
程乐其表示,为了骗取美国签证,他们还涉嫌婚姻关系造假。乔建军来美时已经与赵世兰离婚,但赵世兰在申请投资移民时,谎称两人仍有婚姻关系。检察官说,赵世兰涉嫌洗钱、欺骗美国移民官员、违反移民法,如果法庭以此罪名判决赵世兰有罪,可能会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或者驱逐出境。
赵世兰3月17日在美国华盛顿州纽卡斯尔被捕,现被关押且不得保释;51岁的乔建军目前依然在逃,并遭美国当局通缉。
[背景]
中美反腐合作谈判加速
美方起诉乔建军和赵世兰是自去年11月北京APEC会议期间发表的《北京反腐败宣言》后,中美在反腐败合作领域取得的最新个案进展。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尚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的APEC成员签署了《北京反腐败宣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是中国腐败分子外逃藏匿的首选地,曾一度被舆论称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分析人士说,在此宣言框架下,中美在引渡条约、司法协助、反洗钱等领域的合作谈判将会加速。
美国遣返中国贪官已有先例。2004年,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合作平台,美方将涉嫌侵吞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数亿美元资金的主犯余振东遣返中国。
在中国,他骗取国家粮食款7亿
美方曾在中国搜集案件资料
“对我们来讲,他们涉嫌洗钱和移民欺诈。”程乐其表示,“对中国来讲,他们是贪官。”
媒体报道,2011年11月,时任中储粮周口直属库主任的乔建军携款3亿多元潜逃异国。后经河南省检察机关查明,乔建军与粮商勾结,让粮商销售粮库中的储备转换粮,或虚报“托市粮”收购数量,骗取国家粮食款7亿多元。有媒体援引中储粮内部人士的话表示,在与赵世兰离婚后,乔建军还结了两次婚。目前他的部分家人还在国外。
另据《瞭望新闻周刊》2013年的报道,在查办乔建军案件的过程中,河南省检察院不断收到有关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举报材料,越查线索越多,已立案查办110人。
根据美国《侨报》报道称,中美之间虽没有引渡条约,但在反腐败、反洗钱方面却有着相同的立场。官方正在讨论中国逃犯被捕后,将他们从美国送回中国的其他办法。在无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可以以欺诈性移民为由将赵世兰驱逐出境。
值得一提的是,美方掌握的部分证据是中国方面提供的,美国检察官在对他们提起诉讼之前也曾亲自去河南取证。负责这项起诉的联邦检察官向媒体表示,“一个很可能的结果是,赵世兰可能被移交给中方。”
如何利用他国法律抓贪官
提供逃犯在他国的犯罪证据借助他国力量侦查、缉捕
我国目前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有引渡、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劝返四种途径,乔建军夫妇如果被遣返归国,可能是“异地追诉”的结果。
异地追诉,指由中国主管机关向逃犯躲藏地国家的司法机关提供逃犯触犯该国法律的犯罪证据,由该国司法机关依据本国法律对其实行缉捕和追诉的行为。
异地追诉使“引渡不能”情况下的追捕逃犯成为可能。
有专家表示,在美国的领土内,我国无法开展刑事执法活动,由于中美之间不能开展引渡合作,美国司法机关将不会考虑中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以引渡为目的的缉捕逃犯的请求,这使得追捕逃犯成了很大的难题,通过异地追诉的方式,美国司法机关将会依据其本国刑事法律对案件展开立案侦查,这有助于我国借助美国司法机关的力量在美国全境对在逃人员采取最快捷的缉捕措施。由于美国司法机关对于本国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往往比对外国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缉捕更下力气,办案效率自然也大大提高。
专家指出,许多逃犯通过办理虚假身份等手段骗取逃往国的签证、永久居留权等,使得我国无法直接通过移民法替代措施对其进行遣返,但异地追诉的特点是,各国对不属于本国公民(即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罪犯服刑完毕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其继续合法滞留在判刑国境内,各国均会采取驱逐出境的措施。乔建军夫妇如果被遣返回国,就符合这一特点。
[成功案例]美国指控余振东洗钱,将他遣返
原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开平支行的三任行长:余振东、许超凡和许国俊,2001年案发后潜逃。中方考虑到上述人员携款外逃的行为也同时触犯了美国的刑事法律,于是制订了这样的境外缉捕策略:支持并且协助美国主管机关以洗钱犯罪、违反移民法犯罪等理由在当地对他们实行缉捕并开展刑事追诉活动。
面对强大的刑事追诉压力,余振东同美国刑事检控机关达成辩诉交易,承认所有被指控的犯罪,并表示自愿接受遣返。
许超凡和许国俊作出了既不认罪又不接受遣返的选择,分别被美国法院判处25年和22年监禁并留在当地监狱服刑。
贪官自述外逃生活
有护照不敢用,有病不敢就医整日不敢出门,靠面包果腹
2014年12月22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他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写下自述,记述了自己异国逃亡的生活:
这期间,我又怕中国发现我,又怕美国抓获我。致使我与妻子有护照不敢用,有病不敢就医,与国内亲人不敢联络,与美国的同学和朋友不敢联系。特别遗憾的是,为了不连累女儿,在美国两年零八个月,竟然不敢告知她我与她妈身在何处,更谈不上与女儿见面。就连乘坐交通工具也只能乘坐不使用护照的“灰狗”巴士(长途汽车)。
两年零八个月当中,我与妻子住过两次inn(路边小旅店),一次住了两天,一次住了七天。整日不敢出屋,靠面包果腹,白天只能像犯人放风一样,在不足十平米的斗室里转圈踱步。后来分别在南加州(靠近墨西哥湾)租住过三次合租屋。之所以租住合租屋,主要是合租屋的出租人都是二房东,他向房东出示他的护照租屋,我们从他手里再租屋时,他不向我们要护照登记;合租屋租金便宜,一个月不足500美金。频繁搬了三次家主要是防止合租人怀疑而报警。合租屋的条件实在是太差了,房客人高马大,声大如钟,少有修养,看到我爱人时就目露淫光,实在是让人惊恐。我爱人整天惊恐不安,我整日也设想和准备着发生不测。白天和妻子躲在自己的不足十平方米的屋子里,傍晚才敢步行到超市买点吃的。
在美国期间整天就是两张含泪而惊恐的夫妻两人的脸在互相可怜地打量,现在想起来都特别伤心。
在美这两年零八个月我们没有到过美国的城市转一转,都是在远郊苟且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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