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房屋产权持有方式解读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d5f7410101238j.html作者:北美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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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而言,越来越多的中国买家前往美国进行房产购置,期望获得一定程度的收益和回报;然而,中国买家却在房产产权持有方式上面出了差错,令人损失不少。那么,其具体情况到底是如何的呢?
总体来说,目前美国房屋产权的持有方式有三种:一是共同持有物业权,二是联合持有物业权,三是夫妻共有财产权。下面注重介绍一下共同持有方式:
共同持有物业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所拥有的资产所有权,持有人对这种未分割的利益的分配可以是不均等的。其优势和劣势都十分鲜明和独特。
首先是优势:第一,死者所拥有的资产的利益由死者的遗嘱所支配;第二,共同持有人所拥有的权益可以是不均等的。其次是劣势:第一,死者所拥有的利益可能要受遗嘱检验;第二,如果股份是不均等的,这个事实必须在资产的权利中指出,或者所有权将根据国家法律推定是均等的。
由于美国房屋产权持有的多样性现状,以及美国法律对其的规制性状态,使得大多数的中国买家对此陌生至极,在此时,聘请专门的房产经纪人便成为我们最好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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