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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代购代理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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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来看看纽约代购代理的具体信息。

即使美国各大城市的价钱都差不多,但“大苹果”市场最大,货色选择最多。 “方便”是使人乐于在纽约买东西的另一主要因素。纽约不但“什么东西都买得到”,选择还胜过洛杉矶和芝加哥,纽约的公共交通网络也远比这些地方方便(整天通用的车票只是四美元)。 在纽约,你不但可以利用公共交通工具穿梭各购物区,也要说纽约街道“以编号命名”的独特系统始终妙不可言。只要有门牌号码,你可以借着这个系统找到你要找的每间店。 现在纽约地铁既有冷气也安全,使用地铁从DoWNtoWN到UptoWN也方便快捷。商店“太多”也太分散了,我们要进行“大出血”非分秒必争不可。和别的大都市一样,路面堵车和误车是在所不免的纽约购物的“选择”和“方便”这两大条件,可以从它的大公司说起。最大的也许仍是Macy,但BroomingDaIe也差不多一样大。我喜欢后者卖的东西更Upmarket。 纽约也有只卖高档东西的大公司,大得来货品像BoutiqMe货,比方说,著名的SakS FiftH AveNue。我一般不大欣赏百货公司,但Saks和BfoomingDaIe我却逢到纽约必逛。只是,纽约卖的有些欧陆名牌衣服,有时不像顶尖欧陆货色。GeorgioArmani也可以是特为美国市场设计“普及货”,既非意大利制造也不是你心目中的质料水准。到Macy,?D看便明白了。 到纽约,我必逛的是它的大书店和大唱片店!书店倒是愈大愈好,最好大到走进门半天都逛不完。Barnes&Noble在DoWNtoWN(6AVE/22St)的月9间店不但有咖啡室,层至有桌椅可供打书钉,也常见有“不买的顾客”大模大样的坐着看书。店员不会小家到投以白眼。我更喜欢世界最大的二手书店StraND BroaDWay/12 St),据说此店书架连接起来有整整八哩长。 说是二手店,其实内里不少新书,但售二手售价,而且此店星期天也营业。不贪“大”,纽约也是精品购物和特色商店最多的地方。你可以在MadisonAve买名贵衣服,也不妨逛逛7Ave看大路时装,就算是Times Square一带的游客店,电脑和照相器材的选择也令人叹为观止。有人告诉我,有门径的话,在纽约买日本相机可以比东京和香港还便宜。这不奇怪,因为纽约市场大,占了VoIume之利。 买名贵红酒、古董,和逛所谓珠宝钻石街(53 StBEtvveeN5&6AveNue),纽约都能令你买不释手。纽约治安虽已大大改善了,但你仍有“破产的危险”真的! 纽约的STRAND书店纽约是有一间独一无二的大书店。它不是你也许想到的BARNES & NOBLE在第五大道105号的总店,而是828BROADWAY的STRAND BOOK SHOP。此店号称世界上最大的二手书店,但绝不夸大。它的书柜“长逾八英里”,更好的是他们年终无休,就算是星期日他们也营业到晚上九点半。说是“二手书店”,其实里面新书多得很!不论什么新书,都一律打五折至七折!而且新书一般在此都可以购得!楼分地面及地库两层,占地极大。 百老汇大道进门处只有一个铺位是误导,因为内进柳暗花明,宽敞无比。书架高高的,上层伸手不及。但书架之间很窄,有人站着就不能走过,都只因为书太多,需要用尽一切空间。在地库里我看到不少说是REVIEWCopies的新书,大概不是书评人评书后予以出售的书,而是所谓“样书”,是作者不拿版税的推广用书。 多年前逛BarNEs & NbbLE的Fifth Ave/18St主店,我最喜欢的是他们在马路对面另设的一间专卖断书的店。断版书不一定不受欢迎,美国的规矩反而是精装本卖一段时期而畅销的,会改出平装Paper BaCk小本。那时精印的Hard Cover本反会因断版削价出售,比平装新本还便宜。 断版本不但价廉物美,而且我不住在美国,一段时期不去,有些好书已停版了(尤其我收集音乐书),于是正好找断版书。现在Barnes&Nobl6不卖这些书,正店里都是“和别人一样的书种”,反而没什么好看。但Strand卖的,不少正是这些书而不是真的二手书!在这里你可以看到许多别处没有的好书,而且售价简直“太”便宜;此店虽不在MdtoWrN市中心,我每次到纽约总乐于坐车去看。看完也顺便看B&N上述的主店,和也在不远处的6AVe/22St的另一B&N大店。纽约的街道编码是世界之绝。目前国内已经完善了代购的法律法规,人在美国,可以从事化妆品代购

需要注意以下法规
“代购”不等于“违法”,其实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
    2010年,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邮寄,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指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阐明:“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也就是说,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
超过限度,不仅逃税违法,缴了税再去卖也不行
     当然,存侥幸心理,超过以上法律政策规定,为了逃税而代购是违法的,“空姐”的行为自然触及了以上法律。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按超额缴税了,但只要转手牟利,也涉嫌违法。
    海关法律政策中的“合法代购”要求必须“自用”,那样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即入境后不用于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产业中,这些商品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是货物,无论其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
    这意味着,代购货物达没达到5000元或50元并不重要,因为这两个是针对自用的限制,而用于牟利的代购,即使单次价值和数量都很小或者按自用缴了税也不行,也应该按进口货物来缴税。当然,现实中对是否是自用很难辨别,一旦被查到,后果才严重。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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