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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陷阱需要引起注意

来源:http://jingyan.baidu.com/article/db55b609a24f264ba30a2f0f.html作者:北美购房网时间: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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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购房者都反映,在和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注意就陷入了合同陷阱,这些合同陷阱往往就是因为购房者在签订的时候小心大意,对开发商的合法性没有证实,也有在未签合同之前就向开发商交付了定金,这些都可能造成隐患。

一些开发商在未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进行所谓的内部认购。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买房人很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自认为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这种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一旦出了问题,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因此,购房者在决定签约之前,应在售楼部认真查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目前,在建期房的预售许可证、一房一价等信息都可以在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网站上查询得知。

目前的购房合同,基本上都是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虽然如此,购房者切莫掉以轻心,一定要注意查看合同及补充件上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些开发商在合同文本及补充件上,事先已填写好内容,这里面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比如说,开发商违约应付的利息是总价款的月万分之三,而购房者违约要付的利息却变成了日万分之三。因此,一旦发生此类情况,买房人一定要坚持提出自己的意见,以免日后的麻烦。

上面提醒的两点在购房时大家一定要注意,正规的开发商是一定有所提到的这五证的,如果开发商没有,那么大家要谨慎和其签订合同,因为你的合同是没有保障的,在面对不平等的条例时,要及时提出意见,以免签订了之后权益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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