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子女房产继承权与中国有何不同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ddb8b81a0102ve8u.html作者:北美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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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国人纷纷选择移民加拿大定居生活呢?其实呢,还是因为加拿大自然优势和社会优势。就说自然优势,加拿大地理位置和气候绝佳,因此说,因为气候方面适合移民养老,所以就导致好多国民都选择移民加拿大。
除此之外,社会优势也多,与中国相比,在加拿大买房,日后可以转移给子女。在国内,其房产具有70年使用权,到期后还要上交国家。加拿大房产是具有永久性的,也就是永久拥有,也就是私人所有。因此靠这一点,就有好多人都到加拿大定居买房。
然而,在加拿大,其随后移民的子女是如何继承父母的房产?继承权与中国又有何不同呢?
加拿大,本身就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与美国又是兄弟国。同时加拿大还是一个教育资源较为优越的国家。留学加拿大最多的还是温哥华和多伦多(房市)等城市的高校。在加拿大买房,一般父母都是低价出售给子女,也就是变相将资产转移给子女。这样,子女就不用缴遗产税了。如果父母想把房子继承给子女的话,其子女就必须承担买房子的首付,但是这个首付只能作为给子女的无息按揭,而且要是子女想卖掉房子,就一定要归还这笔首付。
然而,在中国,其父母房产一般都是子女继承,不过国内没有遗产税,也就是避免了高额的遗产税。但是,如果父母房产继承给子女,同样也是算在70年使用权。也就是说子女传给下一代可能性不大。因为以上一点,所以不少国人愿意移民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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