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买家税这笔钱还可以要回来,这事儿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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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买家税是什么?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什么是海外买家税。它是一个附加的物业转让税。无论任何身份的人在购买或者获取物业权益时,都需要支付一笔房产转让税。而对于海外买家来说,在正常的转让税之外,还要支付这笔海外买家购置物业税。因此,它是一个附加税。
海外买家的定义是什么?
其次,还要明确的是海外买家的具体所指。海外买家指: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拥有永久居民的外国人和外国公司。
什么情况下可以豁免海外买家税
为了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大温定居工作,大温政府对海外买家税实施了调整。不过,根据BC省政府正式公布的细节,豁免15%海外买家税有着诸多的条件限制:
1
必须是BC省省提名获得者
外籍工人通过BC省提名计划(PNP)来到加拿大并在大温地区买房,并作为自住之用(Principal Residence),就可以不需要缴15%外国买家税,而在去年8月2日之后购房并已经缴税的PNP提名者可申请税金退款。
2
一年内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
在购买自住住宅(Principal Residence)后一年内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PR)或加拿大公民者,也可向BC省府递交申请返还15%外国买家税退款。
3
须在住宅内连续住满一年
然而,若是想要符合退税条件,买下房子后必须在92天内搬入新家,而且在该住宅内连续居住一整年,并且超过18个月将过期作废。
4
需自行填表申请豁免
获得了省提名的买家可以从2017年3月17日起申请豁免,但必须自己提出申请并填好表格上交才可。申请表格可在BC省政府网站上查阅。
5
仅自用住房可获豁免
申请豁免15%海外买家税的住房必须为自住用房。换句话说,只有第一套房产可以免去15%税,买第二套房(非自住用房)时还是要缴纳。
哪些人有资格申请退款?
通俗的理解,如果你是外国人,根据B.C.省提名计划,你不需要缴纳15%的附加物业转让税。但要获得此豁免资格,你必须在房产转让以及在土地管理处登记前就已经确认得到B.C省提名。并且,房产必须作为您的主要住所使用。
您只可以使用此豁免资格一次。如果您以外国人的身份再继续购买更多房产,您就必须支付额外的房产转让税。
要申报豁免,你需要提交额外的房产转让纳税申报表。并且在土地所有权注册办公室注册房产过户的同一天提交此申报表。
那么,如果你很不巧在开始执行海外买家税之后,但是又是在豁免条件出台之前已经买了房子,因此已经支付了海外买家购置物业税,有没有可能把这笔钱要回来呢?
下面的两类人有资格申请退款!
省提名人
如果你在2016年8月2日至2017年3月17日期间被确认为B.C.省提名,你可能有资格退还已经支付的海外买家购置物业税。
注: 退还已支付海外买家购置物业税必须在物业过户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
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
除了从土地所有权注册办公室登记房产转让之日起一年内成为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您还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1、将物业做为主要住所
2、在物业转让登记之日起的92天内搬入家中
3、在物业转让登记之日起至少一整年内,继续住在家中作为您的主要住所
注: 您必须在物业转让登记之日起一周年后,在房产转让登记后的18个月内申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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