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规限外国人用空壳公司买豪华地产
来源:http://www.usnook.com/estate/property/news/industry/2015/0721/124714.html作者:北美购房网时间:201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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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为增加豪华地产市场的透明度,白思豪政府对在纽约市购买或出售地产的空壳公司提出新披露要求。
财政局长吉哈(Jacques Jiha)说,新规定要求买卖地产的空壳公司向市政府提供公司所有成员名单,从而揭掉高档地产销售中的“神秘面纱”。
吉哈说,《纽约时报》今年2月系列文章探讨越来越多买主利用有限公司之名从事地产交易,尤其是高档房地产,促使他做出上述改变。时报当时提到的部分公寓被国际买主以空壳公司的名义购买,而那些买主无论是作为个人或公司主管都应受到政府监管。
纽约市去年售价超过500万美元的共有公寓(condos)当中,大半都被有限责任公司买去,而那类公司可以在很多州设立,不用透露真正老板或受益者的名字。
据《纽约时报》报道,新规则的主要意图很窄:帮助查明地产的真正主人,防止后者声称居住在纽约市之外、甚至美国之外,从而逃避纽约市所得税。纽约市大约8.9万套共有公寓和合作公寓(cooperatives)都是非纽约市居民所有。那些公寓的估税价值为200亿美元,但公平市场价值高达800亿美元。新规则今年5月已生效。
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主人凯弗利(Jennifer Shasky Calvery)最近在加州讲话中提到,提高房主信息透明度将让犯罪分子更难以通过空壳公司购买豪华房地产。
纽约市官员说,其它地区没有同类要求。尽管新规则可以被执法官员当做工具,跟踪污点资产,但它们并不能解决《纽约时报》报道中提到的多数问题,包括地产经纪人、建筑经历和公寓委员会很少查验买主背景或他们的资金来源。披露规定并非公开记录,只有财政局可以查看那些信息。披露表格也不要求提供受益房主的名字,而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不是公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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