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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美国失业金制度

来源:http://gold.hexun.com/2015-12-10/181110106.html作者:北美购房网时间: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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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美国的失业金制度特别好,很多移民美国的人也都非常关心这个制度,所以今天小编就带您了解下美国的失业金。

一、什么样的人有资格领失业金?

在美国有合法工作身份,工作跨两季度以上,每季度收入不少于1600元,并且较少收入的那个季度的收入一定要大于较大收入季度的收入的一半。比如你8月份上班,12月份失业,跨了两季度。第三季度(8月及9月)所得为3000元,那么第四季度(10,11及12月)的收入必须大于6000元你才有资格申请第四季度为基础的失业金。申请时间为次年第一季度的。因为哪怕你第四季度失业,但这个季度还没过完的话,工作纪录劳动局系统里面还没有,也不可建立申请失业金的基数,只能等到次年一月份第四季度的报表出来才可以处理。

二、失业金数额怎么确定?

以选取较高收入的那个季度的收入为标准,除以26,但不超过405元,就是你每周领取的全额失业金数。如上述第二项,若你第四季度的收入达8000元,那么这个就是领取基数,从次年元月份开始,你每周可拿307元,直到拿完这8000元。如果你工作了数年,有多个跨季度的收入做为基础,过了这年后如果还没找到工作,你可以开始一个新的声称,继续领取失业金。

中国的失业金以当地居民最低收入标准为限。

三、如何申请失业金?

被公司解雇后,马上打电话到劳动局,劳动局会发一信件到你前雇主那儿核实情况,如果情况属实,开始受理你的声称。第一次声称有一周叫waiting week。这一周没有失业金可领。如果你的身份在劳动局还没有备案,还需要他们到移民局等相关部门核实后再批准,这个通常要两周的时间。

声称生效后,你可以开始领取失业金,有效期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这一年中有找到工作后又再次失业,可以接着领取,但总数不超过26周,金额为确定的那个季度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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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美国上周初请失业金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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