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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先交订金还是定金

来源:http://www.lawtime.cn/info/fangdichan/goufangxuzhi/kanfangji.html作者:北美购房网时间: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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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先交“定金"还是"订金”?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谨慎对待。今天来说个有关事例。杨先生就自己选中的一套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签约当日,杨先生交了4万元,开发商在收据上注有“订金”两字。

  开发商将认购书复印件交给了杨先生。4天后,杨先生没有去交首付款,也没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开发商在收据上将4万元注明为“订金”,杨先生认为这实际上已将定金变成了预付款,故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经审理,法院驳回了杨先生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定金”从法律角度看具有双重性质。首先,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其次,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订金”的概念并不规范,在法律上仅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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