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通知能否规范上海房价评估混乱状况?
来源:http://news.focus.cn/sh/2015-01-07/5944254.html#作者:北美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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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1月1日起放开包括房地产评估在内的等7项专业服务价格。此前,发改委规定的房产评估费标准为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因为市场竞争关系,在各地实际执行中其实已经远低于此。
房地产价格评估费用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价格评估服务收取的费用。在二手房交易时,房地产评估费用多为购房者承担,在申请商业贷款的过程中,银行一般要求购房人出具评估报告,作为放款额度的参考。
“上海一般是千分之一,一套200多万的房子,评估费用是2000多块钱。”在上海宝山区从事房产中介8年时间的小周昨日告诉本报记者,在上海,申请二手房贷款时的评估费用,由购房人直接交给中介公司合作的银行。但她透露,并非每家银行都收取这笔费用,以她所在的公司为例,同样的放款速度,合作的银行中有的收有的不收,若购房者不主动要求选择银行,中介公司也不会主动陈述差别。
关于京沪收费标准上的差异,业内一资深人士昨日对记者分析称,500万元以内的普通北京二手房评估费用,向来只有几百元,这可能与中介公司与评估公司长期合作有关,类似于“团购”,若购房者以个人身份直接联系评估公司,价格也可能与上海标准类似。
“发改委下了通知,但各地的通知还没完全出来,北京和上海目前还是按原先方法操作的。”该资深人士说,“此前发改委规定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无论上海还是北京,大家都在这个标准之下,但上海的评估内容更为细致、项目更多,因此上海收费更高。”
她透露,目前上海市场往往按照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的标准收取评估费,但这并非绝对统一的标准,因为“打折的情况也很普遍”。
在通知中,发改委要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收费行为监管,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服务、指定服务,或截留定价权。此外,该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相关专业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上海房产评估市场竞争混乱,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本次发改委的通知希望能对上海房价评估有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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