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已经签了认购书后又后悔 交的定金能退吗
来源:http://xf.fccs.com/news/201507/4708852.shtml作者:北美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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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中了一套房子,当时觉得很不错, 便在置业顾问的指导下签订了认购书, 并交了1万元定金, 回家后我和家人商量,感觉价格有点高, 就和开发商沟通想退房, 但开发商拒绝了我, 并表示不予返还定金,请问开发商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是不是签了认购书想退房定金就退不了? ”
目前,买房先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定金在很多楼盘销售期房时都很常见, 如果购房者反悔, 到底定金可不可以退呢?
具备合同性质的认购书
如果违约 定金不可退
买房没经验的人,有时会忽视认购书上的一些细节就盲目签字,交纳定金,因而遭遇到一些不必要的购房纠纷。 刘律师认为,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分析。相对于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来说,认购协议是本约订立之前先行订立的预约合同。 订立预约合同的目的,是在本约订立前先行约明部分条款,将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并约定后续谈判其他的条款,直至本约订立。 预约合同的意义,是为在公平、诚信原则下继续进行磋商,最终订立正式的、条款完备的本约创造条件。
因此,在继续进行的磋商中, 如一方违背公平、 诚信原则,或者否认预约合同中的已决条款, 或者提出令对方无法接受的不合理条件, 或者拒绝继续进行磋商以订立本约,都构成对预约合同的违约,应当承担预约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反之,如果双方在公平、诚信原则下继续进行了磋商,只是基于各自利益考虑, 无法就其他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致使本约不能订立,则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在预约合同所指的违约情形内。 这种情况下,预约合同应当解除,已付定金应当返还。也就是说, 若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够退还的;若购房者在购房中出现了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的购房磋商行为,定金是能够退还的。
认购书并非一定要签
看条款要留个心眼儿
目前的大部分楼盘销售时, 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 都会要求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的定金,事实上, 在目前的法律条款中, 并没有明文的规定购房前必须签订认购书。 如果购房者遇到了心仪的房子, 开发商又要求买房前必须签订认购书,而您又担心错过好房源该怎么办呢?
要做的第一件事,务必要考察好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许可证,购买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房子日后会承担很大的风险。 此外,一定要仔细查看认购书内的每一项条款,尤其是关于定金的相关条款,以及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签订,也要关注认购书的生效的时间和失效的时间等内容,更要确保签订认购书时间是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时间后。 最后,律师建议,如果您对于认购书上的条款存在疑虑,最好请专业的律师代为审查认购书上的内容,确保购房者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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